本文作者:huangp1489

深圳一老人在地铁内抽烟

huangp1489 07-12 16
深圳一老人在地铁内抽烟摘要: 在地铁站吸烟、阻碍执法还逃走?深圳控烟开出个人最高罚款, 你怎么看?我想问,假如老人在电梯抽烟,路人有哮喘之类的病情进了电梯,进了医院,老人会赔偿吗?在地铁站吸烟、阻碍执法还逃走?...
  1. 在地铁站吸烟、阻碍执法还逃走?深圳控烟开出个人最高罚款, 你怎么看?
  2. 我想问,假如老人在电梯抽烟,路人有哮喘之类的病情进了电梯,进了医院,老人会赔偿吗?

地铁站吸烟、阻碍执法还逃走?深圳控烟开出个人最高罚款, 你怎么看?

对于这种暴力执法的人,应该追究此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才是他最好的去所。

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以后这种人有可能做出更出格的事情。只有认识到违法的痛处,才不会去触碰违法的事情。

深圳一老人在地铁内抽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别说设计吸烟室了,深圳地铁3号线,地上站台的部分,麻烦也设计些洗手间吧。烟瘾忍得住,三急不能忍啊!有没有跟我一样有过这样经验的?坐地铁尿急,赶紧下站,结果那个站,站台设在上面,没有给设计厕所,要出站,走很远找厕所的?

谢邀

看到这个新闻,我只想说罚得好。国人的素质这几年是有很大的提高,但还是有那么一小撮人总在拉低平均分,地铁站是个相对密闭的空间,本身里面的空气质量就不怎么样,在里面抽烟,烟雾无法快速排掉,很快会弥漫到整个站台里面,不能为了解决自己一时的烟瘾而影响到整个站台的人,甚至阻碍执法与逃逸,情节相当恶劣,所以罚款对他来说还是处罚太轻了,应该再拘留几天,让他好好反省反省,也给其他不遵守规则的人敲敲警钟

深圳一老人在地铁内抽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必须罚!在医院学校,车站,地铁公交车上吸烟,无视他人健康,让他人吸二手烟,必须严罚!如果在吸烟区吸烟没人说你,在公共场合吸烟有损他人健康。吸烟有害健康,每一烟民应该知道。你想吸烟可以回家去吸,在你家里怎么吸没人说你。本来公共场合人多,空气不流通,容易窒息。特别对身体健康不好的人说是一大伤害,对不吸烟的***来说,突然吸入一囗二手烟,是非常难受的,有时候会有呕吐的感觉。在公共场合已经禁烟有些年了,为什么有些人为什么明知故犯。真的部分人的素质低下,没得说,我觉得500块钱,罚得太少了,应该加重罚款。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人们的痛苦之上,没有一点社会公德。我觉得罚得好,给无素质之人,提一个醒,警示大家,遵守公德,做一个有素质的合法的公民!

我想问,***如老人在电梯抽烟,路人有哮喘之类的病情进了电梯,进了医院,老人会赔偿吗?

谢谢邀请。

是否赔偿,要看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以及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联系。

深圳一老人在地铁内抽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电梯抽烟,肯定是违反了法规的,暂时没有看到有关在电梯等密闭空间禁止抽烟的法律规定。在这里,随便强调一下,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等。在效力上,宪法是最高法律,法律高于于行政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制定的规章。

现在我们能明确见到有禁烟内容的是2011年2月14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但细则中没有明确的罚则,关于罚则,我们可以参见《侵权责任法》,该法第六条规定, 行为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由此可见,如遇到有哮喘之类的病人在电梯,而又有人抽烟,如能证明在电梯内抽烟加重了哮喘病情,那么,行为过错人也就是抽烟的人应当承担责任。但只承担加重部分的责任,而不能要求行为过错人承担哮喘的全部责任。即使不能证明是抽烟导致的,按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行为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能证明,也需要承担责任。

但苦于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办法,所以,这类赔偿往往***取的是协商方式。不过,承担责任是明确的,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行为不当,能证明你给别人造成了损害,你要赔偿;你不能证明你的行为失当与损害之间没有联系,你也要赔偿。剩下的,只是如何赔偿,赔偿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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