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户籍落户深圳政策
新生儿入户深圳需要什么证件?
(二)新生儿父母户口薄(属家庭户成员的需提供户口薄扉页和个人页,集体户成员提供盖有户籍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个人页户口卡),身份证,父(母)为国(境)外人员的,提交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父(母)为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父(母)一方失踪的应提供***的失踪判决书。
(三)新生儿父母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父母离婚的,只需提交入户方证件)。未婚免提交。
已婚:提交《结婚证》。
离婚:提交入户方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民事调解)书。入户方父(母)无抚养权的,经抚养权归属方同意随另一方入户的,抚养权归属方须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办理入户的公证书。
再婚:提交《结婚证》,新生儿属前次婚姻生育的,增加提交生父(母)离婚证明材料明确抚养权。
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或户口簿注销页或派出所注销底册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联络部门认证。
小孩迁入深圳需要什么证件?
(一)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公安分局(被投靠人户口属宝安、龙岗两区和龙华新区的,到户籍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市下达的人口机械增长指标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收养子女入户的由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DNA鉴定;亲子关系存疑的,由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
(三)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和***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户口迁移证明》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结婚证、相片回执(16岁以下申请人自愿提供)、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成年申请人和16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入户须本人办理,居民***须一并申请。随迁收养子女、双胞胎子女的,该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到场摄像。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的,该户户主需持***、户口簿(原件)到场确认;
(四)申请人虚***申报或骗取、证件、证明材料,或使用骗取、的证件、证明材料的,不予审核(批),纳入城市征信系统,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已经入户的,注销户口,回原籍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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